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2021]-470)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工作,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9时举行鹤岗市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听证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4月22日(周一)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鹤岗市自然资源局9楼会议室
三、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68-3358376
2、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人员须是鹤岗市辖区内居住的公民,从事经济和其他管理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熟悉和关注鹤岗市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7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