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
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黑政规(2019)11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规(2020)4号)要求,扎实推进健康龙江和健康鹤岗建设,不断强化公众对各种疫情的防护意识,持续提升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至2021年,制定落实区《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和16项具体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强化健康知识传播,渗透健康行动理念,不断提升公众对各种疫情的防护意识,扎实推动健康龙江行动16项行动指标有效开展。
2022年,全区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的不断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全区百姓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积极做好各种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和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2020年底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有所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ニ)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推进营养标准体系和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营养干预。到2020年底合理膳食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有新的提升,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和4%。(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向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网络。推动体医融合发展,为不同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或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15分钟健身圈”和“城市冰雪30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0年底各项工作要有新的提升,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单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工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控烟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提倡个人尽早戒烟,创建无烟家庭。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进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无烟环境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到2020年底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和公共场所禁烟要逐步扩大,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向阳分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限制过量饮酒行动。推动个人、家庭、社会充分了解过量饮酒的危害。倡导科学适度的饮酒方式。鼓励将限制过量饮酒纳入市民公约,引导公众摒弃拼酒、赛酒等陋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青年和妇女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各行各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限制过量饮酒规定。到2020年底整体工作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过量饮酒行为明显减少,并持续减少。(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和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员、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与技能。明确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加强消费品安全性评价、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提倡垃圾分类处理等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童营养、早期发展和健康管理,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妇女官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妇幼健康中的作用。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1.5/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区妇联、区残联、区财政、区工会、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建立健康体检和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强化健康意识、法律意识和个人防护。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测报告体系。推进职业健康制度保障,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加强尘肺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将“健康企业”融入健康城乡建设。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工会、区妇联)
(十ー)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强化政府为老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作用,形成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格局。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构建老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十ニ)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倡导定期监测个人血压、血糖、血脂等,做好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规范管理。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危人群、患者生活方式指导和规范管理。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引导公众增强防癌意识,规避患病风险。提倡高危人群定期体检,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长效机制;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人防护管理工作。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工会、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提倡高危大群接种相关疫苗,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息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十五)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全面了解糖尿病知识、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患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控制病情发展。加强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推广《糖尿病防治指南》,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延缓病情进展,降低致残致死率。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3%及以上和75%及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十六)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流感监测,倡导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和具体任务要有所提升,各种基础材料要完备。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向阳分局)
三、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2020年)。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领导推进工作机制,并组建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召开推进工作会议,确定2020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落实阶段(2020年-2022年)。结合方案中确定的16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和一个工作机制”,即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支撑体系、统计监测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要规范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估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和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提高阶段(2023年-2025年)。对全区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根据医学进步和相关技术发展,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修订完善相关专项行动内容,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和水平。
(四)巩固阶段(2026年-2030年)。坚持目标和成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制约工作成效的关键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主要指标、实现总体目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主管区领导任主任,相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制定《向阳区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开展监测评估。加强对《向阳区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评估监测。采取科学方法对16项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行动目标推进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同时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并及时上报到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督导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围绕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各相关责任部门每月向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建立健全支撐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宣传引导。把握“四个坚持”,即坚持健康优先,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强化基层,坚持突出特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合;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医患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对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鹤岗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向阳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
附件
向阳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
向阳区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领导机构为全面加强对全区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鹤岗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黑龙江省《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黑政规(2019)11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规(2020)4号)和黑卫规划发〔2019)59号文件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向阳区人民政府健康龙江行动推进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健康龙江行动和健康鹤岗建设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高德军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边 霞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红丹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 琳 区财政局局长
杨晓梅 区民政局局长
高 亮 区住建局局长
刘 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刁宏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曲佳红 区教育局局长
任 珍 区文旅局局长
褚玉萍 区卫生监督和健康服务中心
王 慧 北山街道办事处书记
张 红 红军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孟兆香 光明街道办事处书记
马文颖 胜利、南翼街道办事处书记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兼任,副主任由区疾控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做日常工作联络员和督办员。
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文件相关解读链接地址:http://www.hgxyq.gov.cn/xiangyangqurenminzhengfu/4c71216e88214b70878d4adfc9834495/202211/445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