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一川 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出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号召,对照五年前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这次在“文化自信”基础上引人注目地新增了“文化自强”的意涵,形成“文化自信自强”这一新话语方式。这一新话语方式的提出显然富有深意:让“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紧密交融,汇合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新动力或新路径,其目标直指“铸就社会主义文艺新辉煌”。
这确实是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文艺发展动力或路径的一次重要的话语调整。文化自信,按照相关论述,意味着文艺工作者自觉地返身中华传统文化,从中华文化传统中吸取资源,对自身文化理想、文化价值及其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持高度信心,并且努力使自己的作品成为增强广大观众的文化自信的精神力量。而文化自强则代表依托文化自信但又指向更高层级的要求:文艺工作者应当使自己的作品成为激励广大观众奋发图强,增强自身尊严感、强大感和完满感等强大精神力量。将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并提,表明这两件事现在已经到了需要密切结合起来并予以统筹规划的时候了。正是在当前新时代新征程,文艺创作不仅要激励观众对自身文化保持高度信心,更要激励观众提升或增强其自我的强健、强盛或强大之感。如果说,文化自信主要要求文艺作品产生增强观众自信心的精神力量,让个体从自我怀疑的犹豫状态走向自我信念的确定状态,那么,文化自强主要是要求文艺作品激励观众在精神上变得更加强健、强盛或强大,促使个体带着确定的信念投身让自身变得更加强大的扎实行动或实践之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提升;前者重在内在意志力的确定,后者重在向外展开的实践力或行动力及其实际效果的持续增强。因此,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的交融,会对文艺创作提供更加强劲而又厚实的新动力或新路径。应当看到,提出“文化自信自强”的真正着眼点正如二十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在于“增强文化自信”的基础上进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也就是说让文艺作品成为广大观众投身其中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精神动力。当然,文艺作品不过是人类创造的感性符号表意形式,它不可能直接推动历史车轮前进,但毕竟可以通过感动正在历史洪流中前进的人们,为他们提供可以产生自信心和激发自强力的不竭动力源,从而间接地起到介入和影响历史进程的精神作用。在这个特定的意义上说,文艺作品产生的精神力量是可以通过影响人的精神状态而间接地转化为影响历史进程的物质力量的。观赏英模人物传记作品,如舞台剧《谷文昌》《桂梅老师》,影片《我的父亲焦裕禄》《守岛人》,电视剧《功勋》《大山的女儿》《高山清渠》等,观众可以从这些感动人心的艺术典型身上获取坚定的自信心和沉厚的自强力,并且自觉地携带着它们,更加意志坚定、意气风发地行进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