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文件;负责各级公文的收发和处理;负责印信、文书档案、文史资料的管理、搜集和撰写;负责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以及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
三、督办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对上级的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四、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征集人民建议。
五、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理(罚)、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
六、负责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到区检查、视察、考察、访问等事项的接待工作。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八、负责机关政务安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区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十、负责区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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