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2 16:44:00
发布来源:

鹤向环组发〔2021〕2号

 

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

印发《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3月31日

 

 

 

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鹤政发〔2019〕9号)和《鹤岗市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鹤环组发〔2021〕3号)文件要求,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两个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简政放权,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痛点,着力打通“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权力运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优化服务,树立“融转服”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和质效;坚持依法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推进“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营造“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

二、任务措施

(一)持续开展“办事不求人”承诺与宣传活动

1.开展“办事不求人”承诺活动。加强政府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诚信履职意识,将“办事不求人”承诺纳入政府诚信建设重要内容,自行梳理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结合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摆问题。各部门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作出公开承诺,向社会及时公布行动计划、负面清单和监督电话,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学习省级部门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并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工作创新举措,不断拓展“办事不求人”领域和范围。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表扬先进、引领示范,形成争先创优氛围。每季度报送一次复制推广经验情况。〔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宣传,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深度挖掘典型经验事例,持续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化风成俗。各单位全年完成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篇以上、市级主流媒体报道10篇以上。〔区营商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4.持续开展简政放权。按照权力法定原则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持量质并重,对行使的权力和责任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规范、审核确认,着力对权力“做减法”,持续压减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督为原则,编制事项下放清单,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复制推广省内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验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整合优化我区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确保审批事项有效承接、有序运行,逐步实现“一门式、一窗式、一章式”管理和服务。〔区委编办、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研究制定我区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梳理全区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持续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人为干预、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信用意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信用审批模式,申请主体在信用承诺书约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失信档案。编制我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剔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区营商环境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将企业群众需要到政府部门办理的多个紧密关联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优化为企业群众视角中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的“一件事”。出台《向阳区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力争2021年10月底前,至少再完成17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梳理、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加快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线上虚拟大厅,实现“单点登录、系统流转、分类审批、一网通办”。〔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8.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清单。全面梳理国家、省市以及我区现行有效的(存量)惠企利民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示,列明责任部门、部门首席服务员和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咨询。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政策清单,并在10个工作日内配套发布政策解读。〔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政策惠企”活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工具箱”,归集并公示相关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精准推送“所供即所想”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和企业经营范围、规模、行业等特点,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入企业、送政策”活动,精准推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优化服务等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政策兑现不求人。推动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各部门区分政策领域,涵盖税费优惠、融资贷款、就业用工、财政奖补、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编制审批依据、办理方式、期限、所需材料等要素的办事指南,通过线上线下、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告知,实现涉民涉企政策“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办好、一次兑现”。开展纾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基层。〔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1.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深化网上办理深度,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来回跑次数多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按照国家、省第三方“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好差评”评估标准,逐一找短板、补弱项,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各单位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效。〔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编制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以政务服务事项关联度和部门数据需求为重点,全面梳理数据需求清单,精准定位数据资源需求。通过系统对接、批量上传、手工录入等方式对全市各类业务系统数据进行采集汇聚。重点推进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互通”的集约化功能,推动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组织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产生、交换、沉淀的基础数据、办事过程数据、服务行为数据等开展融合分析研究、深度挖掘利用,结合明察暗访、服务评价、媒体监督等方式,及时了解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探索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提升线下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改革,合理优化社区政务大厅整体布局,将各部门的咨询导办、窗口受理和结果反馈等服务进行整合,在实体大厅设立无差别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按责分办、内部流转”,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通过对标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事项标准要求,规范梳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对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行使层级等要素进行规范,做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市县乡村四级统一,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细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来源、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剔除各类兜底条例、压缩自由裁量权,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走流程,以申请人身份、工作人员身份,体验网上办事环节,深入基层服务窗口,重点查找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繁琐、数据共享应用不充分、窗口设置不合理、办事指南不规范、未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以及工作人员纪律散漫、服务态度差等方面问题,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提升服务质效。按照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制定本部门走流程计划,做到事项全覆盖。每季度报送一次走流程情况,包括走流程涉及的事项名称,走流程的方式、地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区作风整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聚焦民生领域提升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持续聚焦企业群众身边事、操心事、烦心事,着力优化贴近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在教育、医疗、医保、社保、民政、户籍、等民生领域,推出更加贴心、暖心、便捷的公共服务举措,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19.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达产。贯彻落实《鹤岗市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监督管理办法》,紧盯招商项目签约落地,由各级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制,设立项目服务保障专班、首席服务员,定期召开推进会,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落地、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协助签约项目投资方分阶段准备申请材料,代办、帮办审批相关事宜。推行“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改革模式,对符合省级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百大项目标准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可试行“承诺制”,即“先建后验”“先建后补”容缺审批,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时间大幅缩短。〔区营商环境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及违法违规收取的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涉企收费。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取消违法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实行涉企保证金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队”的优势作用,根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实地走访、政策法律宣讲解读等方式,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开展法院系统“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检察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畅通诉求渠道,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整治。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治理政府失信违诺行为。探索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监督评价机制,杜绝新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区发改局、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进公正监管不求人

2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打官司不求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司法审判执行关键环节,聚焦立案等窗口部门,盯紧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各个节点,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导致老百姓感觉到“打官司难”、“打官司求人”的诸多问题及成因,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区司法局、区法院、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加强各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建设,提升信用风险动态监测能力和联合奖惩治理效果。〔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禁简单封杀。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严格贯彻落实省直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同步对外公布并实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完善由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不断畅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监督、营商环境监督等诉求反映渠道,优化受审机制,提高争议化解效率,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争议不求人”。〔区法院、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27.开展“问政、问计、问效于民”活动。加强与企业群众互动交流,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拓宽“办事不求人”意见征集和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党风政风热线”等问政栏目监督作用,及时回应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调研。将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专项调研,切实体察企业群众对“办事不求人”的切身感受,总结推广“办事不求人”典型经验做法,提高服务意识,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区作风整顿办、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办事不求人”工作措施进行监督问效,采取重点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及时纠正服务意识差、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案例,反映百姓呼声,推动工作落实。将“办事不求人”纳入营商环境监测范围,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特邀监督员作用,客观反映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作风整顿办、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工作,对于重塑向阳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区机关作风整顿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融转服”理念,加强整体统筹设计,机制化常态化推进,精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做好“办事不求人”工作。

(二)明确目标,持续发力。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工作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从人民群众“身边事”“关心事”“常办事”“头疼事”等具体事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要结合实际,持续压减“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3月底前要制定相应行动计划,根据职责对本部门 “办事不求人”工作进行颗粒化分解,进一步量化指标,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各部门的行动计划要集中在政务服务网“办事不求人”专区公布。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持续抓好“办事不求人”制度创新,固化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报送,每年6月15日、12月1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含负面清单情况),报送至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重要工作情况、经验做法随时报。

 

附件: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任务分工台账

 


附件:

向阳区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任务分工台账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开展“办事不求人”承诺与宣传活动

1.开展“办事不求人”承诺活动

1)各部门梳理“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结合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摆问题,并进行动态管理。同步梳理“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各部门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作出公开承诺,向社会及时公布“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负面清单和监督电话,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0213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3)学习省级部门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不断拓展“办事不求人”领域和范围。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4)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表扬先进、引领示范,形成争先创优氛围。每季度报送一次复制推广经验情况。

202111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3.开展宣传活动

5)深度挖掘典型经验事例,各单位全年完成省级媒体报道1篇以上、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0篇以上。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区委宣传部

各相关部门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4.持续开展简政放权

6)对行使的权力和责任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规范、审核确认,持续压减区级行政许可事项。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7)编制事项下放清单,并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20216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8)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复制推广省内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验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

20219月底前

区委编办、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6.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9)研究制定我区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梳理全区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信用审批模式,抄送失信行为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

持续推进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11)编制我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剔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20216月底前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7.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12)出台《2021向阳区关于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好”改革 作实施方案》,202110月底前前,至少再完成17件,加快线上线下集成融合。

202110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直相关部门

13)线下实体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线上虚拟大厅,实现“单点登录、系统流转、分类审批、一网通办”。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三)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8.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清单

14)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存量)惠企利民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在区政府网站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示,列明责任部门、部门首席服务员和联系电话。

20216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5)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政策清单,并在半个月内配套发布政策解读。

持续推进

 

各相关部门

9.开展“政策惠企”活动

16)梳理惠企政策,归集我区“政策清单”。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工具箱”,提供政策精准推送。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7)组织开展“入企业、送政策”活动,精准推送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持续推进

 

各相关部门

18)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利民政策专区,提供线下政策咨询和帮办代办服务。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0.推进政策兑现不求人

19)推动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各部门编制政策审批依据、办理方式、期限、所需材料等要素的办事指南,实现涉民涉企政策“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办好、一次兑现”。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0)探索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持续推进

 

各相关部门

21)开展纾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1.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22)加快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聚焦“四减”,不断优化简化流程。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3)按照省、市第三方“好差评”评估标准,逐一找短板、补弱项,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各单位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202112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2.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24)编制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全面梳理数据需求清单;加快对全区各类业务系统数据进行采集汇聚。重点推进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3.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25)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各类数据开展融合分析研究、深度挖掘利用,探索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202112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4.持续提升线下政务服务能力

26)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改革。

20218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

27)规范梳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做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市县乡村四级统一,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6.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


28)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办事指引,完善细化办事指南。剔除各类兜底条例、压缩自由裁量权,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17.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

(29)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走流程,体验线上线下办事便利度。

持续推进

区作风整顿办

各相关部门

18.聚焦民生领域提升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30)加快归集更多民生领域事项到政务服务APP,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10月底前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五)持续加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19.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达产

31)贯彻落实《鹤岗市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包保责任制,设立项目服务保障专班、首席服务员,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落地、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32)推行“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改革模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试行“承诺制”,即“先建后验”“先建后补”容缺审批,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时间大幅缩短。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各相关部门

20.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33)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及违法违规收取的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涉企收费。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部门

34)对小微企业202011日至202112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0216月底前

区总工会

各相关部门

35)取消违法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实行涉企保证金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

202112月底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各相关部门

21.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6)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队”的优势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持续推进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37)开展法院系统“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问题。

持续推进

区法院

各相关部门

(38)落实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检察举报中心职能作用,畅通诉求渠道,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

持续推进

区检察院

各相关部门

22.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违诺整治

(39)持续治理政府失信违诺行为,加强投诉受理与监督。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40)宣传、贯彻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探索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监督评价等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

区发改局

各相关部门

(六)持续推进公正监管不求人

2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持续推进

区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42)持续推进“打官司不求人”。

持续推进

区法院

各相关部门

24.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3)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44)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持续推进

区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部门

45)加强各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建设。

持续推进

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5.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46)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贯彻落实省直各执法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本系统“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同步对外公布并实施。

持续推进

 

各相关部门

26.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47)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优化受审机制,提高争议化解效率,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争议不求人”。

持续推进

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七)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27.开展“问政、问计、问效于民”活动

(48)各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群众互动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拓宽“办事不求人”意见征集和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党风政风热线”等问政栏目监督作用,及时回应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推进

 

各相关部门

28.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调研

(49)将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研活动。

202111月底前

区作风整顿办、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

29.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50)要加强对本本部门 “办事不求人”工作措施进行监督问效,曝光反面案例,反映百姓呼声,推动工作落实。

持续推进

区作风整顿办、区营商环境局

各相关部门